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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不作为物权法

物业不作为物权法
财产侵权包括侵占财产和损毁财产两种情况:所谓侵占财产,是指行为人不法占有他人财产;所谓损毁财产,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并造成财产功能价值的降低。 财产侵权的结果将造成权利人财产损失,主要是财产上不利的变动,包括财产的积极减少和消极的不增加。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2024-02-23 20:04:50 已帮助26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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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不作为去哪儿投诉

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那就是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


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那就是指想省、市、县的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和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当然我们投诉要一级一级投诉,首先向县(区)级住建局反映。(不少地、市现在已经专门成立了物业管理办公室等,专门负责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督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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