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凡证件齐全,可持证件到
涉外婚姻管理登记处提出申请
结婚登记。 办理跨国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证件: (1)中国公民的结婚登记 a、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
身份证); b、本人婚姻状况证明。 (2)外国人、外籍华人的结婚登记 a、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b、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c、经本国外交部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d、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
结婚; e、
再婚者的
离婚证件或配偶
死亡证明(离婚证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使领馆直接认证)。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三点: (1)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 (2)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3、结婚登记:经婚姻管理登记机关审查,认为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
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