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取
公积金不需要
社保转出证明,但需要劳动者提供
离职证明、提前公积金申请表即可。 离职
公积金提取 1、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使用
住房公积金行为,根据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市实施若干规定》及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
退休的; (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
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
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
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
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
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职工离休、退休提取的,应提供离、
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