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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

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2024-02-20 16:03:11 已帮助23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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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交纳办法
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未缴纳诉讼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按照当事人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即按照当事人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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