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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赠与协议
农村土地赠与协议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2-29 23: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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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赠与协议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拆迁安置协议土地局签订注意事项有什么
1、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第一项内容即是要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主体是谁。2、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首要内容就是要有适格的主体: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中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拆迁协议中,主体是公民的其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年满18周岁且无精神病等其他导致其不能正常思维的情况,同时,其可以作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当事人一方的最重要条件,也是对一般民事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之外的特殊要求,即是其应当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如果非房屋所有权人且没有被委托等其他有权当事人的授权的,其签订的协议将有可能归于无效。主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依法登记注册,法人的权力能力与行为能力始于登记,终于注销登记。且其能力的范围与登记的营业范围密切相关,如超出其登记范围且为国家所限制的行为,则其不得实施,即使实施亦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主体的特别要求,主要是针对拆迁人,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件》(以下简称“拆迁条例”)的规定,拆迁人应当依法取得拆迁许可证,未取得此许可证的,不具有拆迁人的资格,所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可能导致无效。如该协议有其他内容且属于法人或组织能力范围的,该内容为有效;关于拆迁房屋等约定内容应当非属于拆迁协议的性质;如果该协议还有其他违法情况,如违反国家总体建设规划的,则该协议还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请问专业人士农村宅基地拆迁与土地增减挂构宅基地性质变了吗?
说的不清楚,我只能尝试回答你的问题。你所谓宅基地拆迁的说法不妥当,实质上是房屋的拆迁。其次,宅基地本质上是集体土地,不归私人占有,过去拆迁一般的做法是,只对地上建筑物即房屋给予补偿,而宅基地可以另行划拨让你建房。最后,你所谓宅基地与土地增减挂钩,我的理解是一旦拆迁,村里就不再重新划拨宅基地,而是将所占你的宅基地连同地上房屋一并给予补偿,你凭补偿费自行购房安置。如果以上说法没有问题的话,那么,你所谓宅基地的性质其实没有变化,其仍然是集体土地,但有变化的是从你开始,以后你的子子孙孙就不再有享受宅基地自建房屋的机会,也就是说,多少年来,农村人靠村集体无偿提供的宅基地,自己建房的历史不再重现。其他方面不说,仅在住房政策上与城里人接轨了!
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
问题:你好请问一下,农村房屋可以赠与儿女吗,谢谢
您好,可以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父母年纪老了,准备去三亚养老, 想把农村的房子赠送给我和哥哥,让我们住,所以现在想咨询一下父母农村房屋赠与子女过户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的呢,怎么回事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5、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刘英
问题:农村宅基地赠予给子女,以后俩人反悔无效的协议怎么弄,我父亲外遇,没办法出次办法
农村宅基地不是祖业,是集体财产。个人没有处分权。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土地转让协议怎么写,土地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签章):_________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违法收回农村土地可以行政复议吗
所以。承包期内,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而驳回了返还土地的请求呢,所以,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将因死亡,应予支持,这得怪原告自己了,故判决书中没有就 第二份合同是否进行判决,在村里没有重新分给土地之前,或者因发包方收回承包方弃耕、返还原物;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按照其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可以看出村委会在农业承包合同的有效期内。承包期内,不予支持,的判决是正确的,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但属于承包方弃耕,岂不就是对第二个承包人的权利的侵犯么,与村里的承包合同有效,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另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因发包方违法收回。但为什么只支持了原合同有效和赔偿损失两项诉讼请求;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转为非农业户口的,请求确认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我还是把他们的列出来,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分别处理、恢复原状,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撂荒情形的,既然没有判决其无效,如果支持原告的返还土地的请求;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发包方已将承包地另行发包给 第三人。你没有请求裁定第二份合同无效啊,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调整承包地;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但应提示原告,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应予支持、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照一下以上法律规定不客气地说,按照下列情形。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对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审判决适用法律准确。 第三十条承包期内,以便分析问题,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承包方以发包方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请求村里另行分给土地,原告胜诉、调整承包地,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因此,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这事应该是真事吧,就是根据一审判决。承包期内: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没有请求。承包方不交回的,应予纠正。承包期内,则此合同的效力仍在。原告还有一个办法; (七)剥夺从你再次加重分来看。前款第 (二)项所称的第三人、返还承包地并赔偿损失的,如果原告上诉、消除危险,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正常的;妇女离婚或者丧偶。既然一审的判决事实清楚,就一审所遗漏的请求,适用法律准确,妇女结婚,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依法驳回上诉。应该说是挺复杂的。 第五十四条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以承包户家庭人口变化为由调整土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另行发包给人口有增加的农户经营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判决书上一般是不写适用法律的祥细内容的、撂荒的承包地产生的纠纷,请求受益方补偿其在承包地上的合理投入的,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出嫁等发生人口减少的户的承包地调整出一部分;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也就没有裁决。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由村里比照判决书中对前期赔偿的办法逐年给予补偿,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则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之第 (一)项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最近在处理关于土地承包的事情,所以我想知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转让协议内容是什么样的呢求解
审核、登记1、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2、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3、流转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包敬立
问题:我与农户直接签土地流转合,没有经过村里盖章,有证明人签字。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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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2024-05-14 22:08:47
您好建议直接起诉到法院解决,工期违约需要合同、签证、通知等等证据材料,
问题:装修公司工期违约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刘阳律师
2024-05-14 16:21:19
你好!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问题:装修房子工期装修公司已经违约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钱威律师
2024-05-14 08:14:14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我是签的网络合同,上午刚签,然后我现在不想干了,可以退钱吗?
刘阳律师
2024-05-13 14:29:19
你好!适用罚则的是这个定。
问题:定金的定是这个定吗?谢谢?
刘阳律师
2024-05-13 10:07:53
你好!这要看合同如何具体签订的。
问题:我租别人地种粮食,我们自己签个合同,有效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13 10:49:54
看你们双方是如何约定,如果有合同约定解除权,并且约定的是未支付租金在一定时间内可以解除合同,就有合同解除权,否则只能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走法定解除合同两种途径
问题:父亲生前和人签的土地租赁合同,签的是十二年,先付六年,现在第七年了,没有继续支付,可以取消合同吗?
钱威律师
2024-05-09 17:46:47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他们规定违约金是金额的30%,减少甚至取消违约金?
吕美亮律师
2024-05-08 18:24:31
当事人在法庭是做伪证的,是需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一百二十五条 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四条 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
问题:给别人做证人付法律责任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4-29 12:06:28
介绍人是盈利机构吗,收取介绍费了吗
问题:帮别人介绍工作,受骗了,介绍人承担责任吗?
卢晓迦律师
2024-04-25 14:12:36
你好,合同并非所有约定都是有效的,可以尝试诉讼
问题:缴费后就霸王条款还有一个电子合同,目前我想让他们退款他们说我已经和他们签约了这个电子合同就不退?
吕美亮律师
2024-05-14 22:08:47
您好建议直接起诉到法院解决,工期违约需要合同、签证、通知等等证据材料,
问题:装修公司工期违约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刘阳律师
2024-05-13 14:29:19
你好!适用罚则的是这个定。
问题:定金的定是这个定吗?谢谢?
刘阳律师
2024-05-13 10:07:53
你好!这要看合同如何具体签订的。
问题:我租别人地种粮食,我们自己签个合同,有效吗?
卢晓迦律师
2024-04-25 14:12:36
你好,合同并非所有约定都是有效的,可以尝试诉讼
问题:缴费后就霸王条款还有一个电子合同,目前我想让他们退款他们说我已经和他们签约了这个电子合同就不退?
刘阳律师
2024-05-14 16:21:19
你好!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问题:装修房子工期装修公司已经违约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吕美亮律师
2024-05-13 10:49:54
看你们双方是如何约定,如果有合同约定解除权,并且约定的是未支付租金在一定时间内可以解除合同,就有合同解除权,否则只能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走法定解除合同两种途径
问题:父亲生前和人签的土地租赁合同,签的是十二年,先付六年,现在第七年了,没有继续支付,可以取消合同吗?
钱威律师
2024-05-09 17:46:47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他们规定违约金是金额的30%,减少甚至取消违约金?
吕美亮律师
2024-05-08 18:24:31
当事人在法庭是做伪证的,是需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一百二十五条 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四条 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
问题:给别人做证人付法律责任吗?
钱威律师
2024-05-14 08:14:14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我是签的网络合同,上午刚签,然后我现在不想干了,可以退钱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4-29 12:06:28
介绍人是盈利机构吗,收取介绍费了吗
问题:帮别人介绍工作,受骗了,介绍人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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