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构成一项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签订合同的行为主体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合同双方就标的物的购买与销售达成的意思表示应为真实的;
再者,合同条款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此外,符合以下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亦被视为有效:
(1)行为人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其意思表示应当真实;
(3)合同条款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