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单方面终止合同时所产生的违约责任,我们需要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相应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指令,以迫使违约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切实履行其合同债务;
其次,当违约方未能履行其应尽的合同义务时,应对守约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最后,如果此次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带来了财产上的损失,那么还需对其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