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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法定的可以作为离婚理由的过错之一,其表现为有配偶者而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一般的婚外情或第三者,不属于法定离婚的条件,所谓出轨、网恋等行为也不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条件。因此,是否判决离婚,还需要法官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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