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强拆造成公民
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受害人可以
找律师进行
诉讼,受害人依照法律取得
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按照赔国家偿标准赔偿受害人。 法律依据: 《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
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