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结婚专题 > 劳动法关于孕检次数

劳动法关于孕检次数

劳动法关于孕检次数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2024-02-25 06:31:24 已帮助360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用人单位可以规定孕检次数吗

孕检强制规定次数没有法律依据。


国家只在2012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也在劳动期间所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因此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但根据这条实践认为,只要是正常必要的场景,都应当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来算。产检假是按医嘱进行,只要是医生认为有必要检查就有必要检查。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关的便利条件。所以你可以迟你在医院建档的卡去请假,上面会标注你的下次产检日期。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