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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宅拆迁补偿标准
居民住宅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2024-02-19 20:05:00
已帮助231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非住宅拆迁补偿
非住宅
房屋拆迁补偿
计算标准: (1)非住宅房屋
拆迁
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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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宅拆迁补偿标准
陈瑶
问题:问下 拆迁的地方有两套住宅 但是没有户口拆迁能有补偿吗
你好具体的情况可以电话沟通一下
张滢钰
问题:之前的宅基地拆迁了去娘家那边住在那边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维权或者点击头像获取专业律师服务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非居住房屋拆迁的补偿如何计算,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非居住房屋拆迁的补偿应当按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则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咨询下对于拆迁的非居民房屋有哪些补偿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3、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买了农村一套房子,拆迁了,原住民来起诉我
一、第一套房卖掉再买算不算二套房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二套房的认定方法主要有:1、首先是看是否曾有过贷款行为,对于以前曾全款买房或者向亲朋好友借钱买房的,向银行申请贷款购房时将视为第一套住房贷款对于曾有过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贷款将视为第二套房。2、以家庭为单位,即需要查询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个人征信系统的贷款购房情况,如果其中有人曾有过贷款购房记录的,您申请贷款购房时也将视为第二套房。3、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内。即如果以前申请的是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将视为第二套房。但是如果以前申请的是个人商用房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其他商业性个人贷款品种,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将按照第一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4、包括已结清和未结清贷款在内。即对于曾有过购置住房贷款记录的,无论其是否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置住房的,都将视为第二套房。二、不属于二套房的情形以产权登记为准。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五城区内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五城区内向其出售住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拆迁非居住租赁房屋享有哪些权利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拆迁非居住租赁房屋承租人应享有哪些权利我与某单位于去年底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向其承租某处房屋作为办公用途。最近我得知该地区将要进行动拆迁,请问按2001年11月1日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本市的新动拆迁实施细则,我能享有哪些权利?答: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拆迁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非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未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价值标准房屋调换,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可见,你可与出租方协商是否解除租赁合同。若解除租赁合同,则按照你们双方达成的协议解决;若不解除租赁合同,则你可继续承租动迁安置的房屋。另外,拆迁非居住房屋,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以下费用:(一)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三)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同是城镇户口,两个街道办事处之间的居民的宅基地住房转让合同有效吗?
您好是属于城镇户口 一、首先搞清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1、如果当事人不是农村户口,就不能享受本村集体的利益分配,就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的成员; 2、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相对来说容易,城市户口转农村户口限制很多。 二、农业户口优势 1、农业户口最大的优势在于有宅基地和土地,若赶上拆迁的话,会有高额补偿款; 2、有些地方医疗保险村里全包,无论大人还是孩子,每年可报销一定的住院费; 3、有些地方垃圾费、治安费等全由村里出,在这一点上,比非农业户口有优势; 4、有些地方农村义务教育全部免费; 5、有些地方规定农村户口如果第一胎是女孩,可生第二胎,不罚款; 6、有些地方现在村里凡有户口的,不论大小,每人每年能分红,但如果户口迁出,就不能参加分红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安徽合肥有没有这样的政策,居住地拆迁,户口已迁移,还能分房吗
一,一般来说,非农户口由于不是本村集体内的成员,是不能享受本村搬迁分房的待遇的。不过也要看具体的村规民约的约定,以及你的非农户口是怎么来的而定了。有些村规定读书出去的非农可以享受。 二,农村拆迁居住房屋补偿标准: (1)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前款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建安重置价(房屋重置价格)是指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被拆除房屋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的全新状态的房屋的正常价格。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包括房屋的装饰价值。简单说,建造同样的房屋需要多少钱再算上折旧率。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2)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 (一)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二)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本市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3)拆迁居住房屋,还应当补偿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4)拆除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本市有关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5)征地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土地补偿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我是江苏省徐州市 新沂市农村的,现在村里搞拆迁,搞集中居住的,拆迁农民房子给四五六补偿,意思是瓦房四百,平房五百,楼房六百,他们盖的房子然后一千多卖给农民,他们这样做合法合规吗
关于新沂市土地拆迁补偿的回答为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我是徐8年7月拆迁办发布布告通知拆迁,按照2011的航拍图确认合法面积。2014年重新起的房子,2户,2层楼房,每户占地面积200平。按照按照2011的航拍图确定合法面积,1户合法面积100平,另外一户只有21平。我们家目前9口人,4位算作1户,5位是算作另外一户,我是算在5位的户头内只有21平合法面积内的。2018年通知搬迁,按照2011年的航拍图来计算,这样合法吗?给出的方案也只有按合法面积置换赔偿,实际情况是目前21平的房子根本住不下5个人,严重影响了生活。这个有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感谢解答
【法律意见】如果前夫不还给你,只能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退还土地款。起诉需要写出书面民事诉状,并且收集对方冒领钱款的证据,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你们的户口在一个地区,在当地法院起诉即可)。《民诉法》规定的起诉要求和对起诉状基本内容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即明拆迁
问题:我·是邳州市碾庄镇居民,我所居住的房屋属于徐连高铁拆迁范围,想咨询一下补偿标准是多少?
您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为您解答如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补偿包括三部分: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4、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对土地还应该进行补偿,如果是国有划拨土地一般是没有补偿的。对于补偿标准不满意或者认为征收行为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徐州2018年,最新限购是怎么规定的啊!?如果居住的拆迁房子没有房证,是不是算作没有房产?!
限购政策实施后,在限购区域新购普通商品住房应如何办理购房手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是否需要同时提供在本市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证明?、已办理过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是否属于限购范围……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该负责人予以逐一解答。实行限购政策后,购房人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达成拟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意向后,购房人按下列程序办理购房手续:(一)本人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需持居民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证明或单身证明原件到徐州市房产档案馆(解放北路坝子街)(新城区行政服务核心4楼也可办理)一楼东厅申请《新购普通商品住房查询证明》。工作人员核实购房人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等资料后,查询家庭住房信息,依据查询结果,出具《新购普通商品住房查询证明》。(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房的,需持个人身份证件、社会保险缴纳凭据或纳税凭据、《新购普通商品住房查询证明》等材料到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市地税局开具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一年纳税证明。(三)购房人应持个人持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证明原件、办理社会保险缴纳凭据或纳税证明、《新购普通商品住房查询证明》等材料,到开发企业如实填写《购房申明陈述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核验后,按照商品房买卖的有关规定,双方进行网上签订并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四)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将《购房人申明陈述书》、《居民家庭拥有住房查询证明》以及非本市户籍购房人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原件由购房人持有,并在房屋产权登记时向房产交易登记核心提供。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只需提供在本市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证明中的其中一项证明即可。已经办理过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不在限购范围。在本市限购政策发布实施前,已通过商品房合同网上备案系统打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仍按原规定继续办理相关手续。《新购普通商品住房查询证明》在限购期内暂不收取费用。上述答案就是针对您所问的徐州限购政策2018年是怎么规定的给出,望您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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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6-19 16:34:51
您好,您是遇到征地拆迁的问题是吗
问题:出嫁女儿户口没有迁出娘家,婆家由于拆家名下有房子,娘家农村,宅基地确权,是否可以有出嫁女儿的?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6-17 12:19:16
拆迁项目是什么,房屋面积是多少,公告下发了吗
问题:农村建房问题?
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2024-06-11 09:50:02
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针对解答你的问题
问题:拆迁房不给房产证?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6-06 13:44:35
您好,您是遇到土地确权证多出的实际面积的直补的问题是吗
问题:土地确权证多了实际面积少多拿直补怎么办?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6-01 09:22:24
你是问动迁的问题是吗
问题:塔山乡到底动不动迁,为什么网上发布消息?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31 19:52:30
什么时候建的,什么时候建的
问题:非法在自己成包的土地上建房?
吕美亮律师
2024-05-30 05:30:19
您好说明是哪个手指以及节数
问题:手指骨拆了,能评估吗?
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2024-05-29 09:36:18
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针对解答你的问题
问题:农村违建属于哪个部门处理?
王思佳律师
2024-05-29 08:17:13
你好!您的问题我们处理过,具有胜诉经验。请您详细说一下具体情况,拨打律师手机号可免费咨询。 ★本解答来自北京资深品牌律所,相同律师费聘请知名专业律师,可提高获胜金额或降低损失!
问题:徐荷高速土地征收时自留田的土地性质?补偿标准是多少谢谢?
张滢钰律师
2024-05-28 09:15:05
不可以强推,具体情况详细沟通给您建议
问题:我能强行拆除我地上的建筑物吗,他不想给地也不想给钱,现在换的地占了,他在地上盖的鸡舍,很多年前我和我老叔家换地?
王思佳律师
2024-05-29 08:17:13
你好!您的问题我们处理过,具有胜诉经验。请您详细说一下具体情况,拨打律师手机号可免费咨询。 ★本解答来自北京资深品牌律所,相同律师费聘请知名专业律师,可提高获胜金额或降低损失!
问题:徐荷高速土地征收时自留田的土地性质?补偿标准是多少谢谢?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31 19:52:30
什么时候建的,什么时候建的
问题:非法在自己成包的土地上建房?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6-19 16:34:51
您好,您是遇到征地拆迁的问题是吗
问题:出嫁女儿户口没有迁出娘家,婆家由于拆家名下有房子,娘家农村,宅基地确权,是否可以有出嫁女儿的?
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2024-06-11 09:50:02
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针对解答你的问题
问题:拆迁房不给房产证?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6-01 09:22:24
你是问动迁的问题是吗
问题:塔山乡到底动不动迁,为什么网上发布消息?
吕美亮律师
2024-05-30 05:30:19
您好说明是哪个手指以及节数
问题:手指骨拆了,能评估吗?
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2024-05-29 09:36:18
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针对解答你的问题
问题:农村违建属于哪个部门处理?
张滢钰律师
2024-05-28 09:15:05
不可以强推,具体情况详细沟通给您建议
问题:我能强行拆除我地上的建筑物吗,他不想给地也不想给钱,现在换的地占了,他在地上盖的鸡舍,很多年前我和我老叔家换地?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6-17 12:19:16
拆迁项目是什么,房屋面积是多少,公告下发了吗
问题:农村建房问题?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6-06 13:44:35
您好,您是遇到土地确权证多出的实际面积的直补的问题是吗
问题:土地确权证多了实际面积少多拿直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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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招摇撞骗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抗税罪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