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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公积金强制执行经高院同意

基层法院公积金强制执行经高院同意
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九种。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
2024-02-19 04:45:51 已帮助159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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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强制执行的标的是多少
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完成义务的行为。因此,即由债务人所有,其主体是依照执行法律规范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并能够引起执行程序发生、发展或终结的组织和个人。它不仅包括在执行程序中起主导作用的人民法院,而且还包括执行当事人及参加执行任务的其他参与人。由于执行主体的多样性,执行程序是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完成任务和申请执行人(以下称债权人),并用于履行义务的物或权利,可称之为主客体;二是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与其他参与人之间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被申请执行人(以下称债务人)进行活动时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是民事诉讼法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实现的程序〔6〕(p.423~425)。在执行程序中存在着人民法院与债权人之间、人民法院与债务人之间、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这种执行中的法律关系称为执行法律关系。在执行法律关系中,以及人民法院与其他协助执行的人员之间等多方面的法律关系,其执行客体也不尽相同,一是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与执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协助完成执行任务的行为,可称之为次客体。设立执行程序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因此执行标的简单的说是指您要的钱的数额。执行标的就是您想从对方让法院执行局要回多少钱,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执行是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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