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合伙联营专题 > 合伙竞业协议

合伙竞业协议

合伙竞业协议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2024-03-04 15:05:12 已帮助174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竞业禁止协议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创建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竞业禁止又称竞业避止,是对与特定的经营内容有关的特定人的某些行为予以禁止的一种制度。竞业禁止的限制对象负有不从事特定竞业行为的义务,这种义务的产生原因有二:


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公司法对董事、经理等的竞业禁止义务所作的规定;


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约定,此类协议通常用于保护雇主的商业秘密。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