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房贷办理资料: 1、居民
身份证以及户口簿; 2、
购房合同、首期
购房发票或收据、
定金收据; 3、收入证明、供楼账户; 4、《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 5、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
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