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该条规定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关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规定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作了评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通过上文,小编为我们解答了房屋买卖合同有备案章吗。按照最新规定,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资格后,要拿着合同到房管局办理备案,这时合同上会盖上备案章。对房屋买卖合同实行备案制,可以防止开发商进行一房多卖的违法行为出现,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小编建议大家在查阅购房合同的时候要看看是否盖有备案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