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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同时履行抗辩权

房屋买卖同时履行抗辩权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2024-02-20 21:20:44 已帮助31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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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及特征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须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且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只有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之间才存在对等给付关系,正因为这种关系,使得同时履行抗辩权具有公平性。


2、须双方互负的没有履行顺序的债务均己到清偿期。首先是双方当事人的债务履行没有先后顺序;其次,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到清偿期。如果未到履行期,就谈不上履行问题,也就无从谈起同时履行抗辩权问题。实践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明确的履行期限,仅仅表述为“货到付款”,一般认为双方在任何期限的履行都是适当的;如果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了履行期限,例如合同约定“5月1日交货付款”,那么,只有在该期限到来时,才能视为双方的履行期限届至。同时履行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双方在某一“点”上同时履行,而应指一个时间段,如“5月1日”指的应是整个工作日。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这里包括两种情况。其一,对方未履行债务。在没有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拒绝其债务的履行。其二,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例如给付的标的物种类不符合约定或标的物的数量不符合约定。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在一方的债务履行已经不可能实现时,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就失去了实际意义。只能适用其他合同制度加以解决,而不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问题。


(三)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


法律设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其目的在于维持双方当事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公平,援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本质上是合法行为。但是, 任何权利的行使均须有所限制。一方违约以后, 他方能否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如何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应具体分析:


1、给付迟延。又称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时没有履行债务。(1)一方当事人已经作出履行或提出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则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若不为对待给付, 则应当负给付迟延的责任。(2)一方当事人没有作出履行或没有提出履行, 而要求他方当事人履行, 他方当事人可以援用同时履行抗辩权。(3)如果双务合同未规定履行期, 则任何一方都不能认为对方已构成迟延履行。只有在自己已经履行, 并给予对方合理期限后, 才有权要求对方履行。(4)一方须是主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 且迟延履行后果极为严重, 接受履行对另一方已无利益可言才能拒绝履行。


2、受领迟延。即一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提出履行以后,另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迟延受领, 则已提出履行的一方当事人向受领迟延一方当事人请求履行时,该当事人可否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我认为在发生受领迟延时,两个债务依然存在,其相应的牵连性也不受影响,仅仅使债务人免除其因不履行而产生的一切责任而已, 故不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消灭的问题,仍然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3、 部分履行。关于双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仅作出了部分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否拒绝受领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如果是少量的不足,而且拒绝受领与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不符, 则债权人不得拒绝受领。


4、瑕疵履行。在一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时,另一方能否援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我国合同法规定了一方交付产品有瑕疵, 另一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因此,如果对方当事人的履行存有瑕疵的话,接受履行方也可援用同时履行抗辩权,但是在行使该抗辩权时,不能违背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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