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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尸案首犯被执行死刑

沉尸案首犯被执行死刑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2-29 05:05:42 已帮助41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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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场跨时四年多轰动全浙江的“铁笼沉尸案”,先后经历侦查与反侦查,跨国追捕,百米深水打捞,案情发展扑朔迷离,侦办过程一波三折,堪比影视大片!   2016年12月13日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铁笼沉湖”案中犯故意杀人、非法拘禁罪的首犯胡方权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12年6月10日,因为巨额债务纠纷,内蒙古籍的生意人张老板在杭州凤起路温德姆酒店被人接走,随后遭到非法拘禁,数月间辗转永嘉、青田山区,最后被发急的债主和手下抛进滩坑水库,惨遭杀害。而这个铁笼沉尸案的主谋是当年的温州籍“老大”胡某。   胡某当庭拒不认罪。   2015年2月1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对此案进行了第四次开庭审理。法庭当庭播放的水下打捞视频触目惊心:在水下83米深处,被害男子张某的遗体如同婴儿般,紧紧蜷缩在不大的笼子里,双腿悬空。至此,这名44岁的内蒙古商人沉入湖底已长达28个月。 2015年1月5号上午,尸体被打捞上岸   为了这一刻,杭州下城公安分局的专案组已奋战900多天,实施了全国公安史上最艰难的深水打捞。   在近300个西湖大小、且深百米的水库里打捞一个人,极其艰难。经历过多次打捞失败,2014年10月20日,尸体搜寻工作被重启,先后出动水下机器人和国内顶级深水扫描设备。终于在2014年12月28日,北山大桥一侧水深80余米处,张的尸体及铁笼被成功搜索到,2015年1月6日被害人张老板的尸体及铁笼被成功起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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