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要不要
离婚证婚姻法第28条规定:“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
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按照《婚姻法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
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
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这样,合法的夫妻关系便恢复了,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不经复婚登记,自行
同居,既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复婚的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
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