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物业服务合同被判定无效时,业主是否要支付物业费得看具体情况。从法律角度来说,依据《民法典》,就算物业服务合同无效,但要是物业服务人员按照约定和相关规定实实在在提供了服务,那业主就该支付物业费。这就好比你去餐厅吃饭,服务员为你提供了服务,你不能因为某些原因就白吃白喝,基于公平的道理,业主享受了服务就不能不付费。不过,物业费的数额不是固定不变的。要是物业服务有质量问题,没达到约定的标准,法院会综合考虑服务的实际成本、服务质量等因素,适当减少业主需要支付的费用。
要是物业服务人员没有按照约定和规定提供基本服务,像没做好安保工作,公共区域也不打扫维护,那业主就有理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毕竟业主交物业费是为了享受相应的服务,服务都没做到,自然不用掏钱。
所以,物业服务合同无效不代表业主一定不用付物业费,关键得看服务人员有没有实际提供服务以及服务质量如何。要是业主和物业服务人员在物业费支付上有了争议,可以先坐下来好好协商,看看能不能达成一致。要是协商不下来,那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判决,这样能更公平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