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时交房之情况,业主可依照
购房契约中所确立的内容,依法向对方提出
损害赔偿之诉求。
一般而言,这样的
赔偿手段主要包含两个方向:首先,依照约定
违约金额度来进行补偿;其次,假如所约定的违约金额度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业主有权向法院或
仲裁机构申请提高赔偿数额。
这里所谓的“损失”往往涵盖了因
延期交房而引发的租金支出、房价变动等诸多相关费用。
在启动赔偿程序之前,业主务必重视并妥善保存与此相关的所有
证据资料,例如购房契约、付款单据、开发企业的告知函、租赁合约以及租金支付证明等等。
若契约中并未明确表明违约金额度,则必须依据相关法律规则,按照
逾期交付使用期限内有关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数据或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所评定的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的租金标准作为赔偿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