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商品房出现各种质量问题时,根据实际情况所决定的
责任主体以及责任的承担方式均是极其关键的。
从房地产开发商的立场出发,倘若这个商品在满足合同内预先设定的条件或者法定的标准化质量标准方面出现了问题,那么他们将会面临着违约的责任,这其中可能涉及到的包括修缮、替换、重新制作、退还已经支付的房价、降低房价等等措施。
如果这些质量问题已经对所有者的日常生活产生了重大的负面影响,甚至严重阻碍了居住的计划,那么购买方就有权利正式宣告放弃购买合同并且以收
财产权作为
赔偿。
如果在建设过程中由于施工队伍的疏忽或者过失而导致了这些质量问题,那么他们必须承当起责任。
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商品房的质量也会受到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体制的严格约束。
在保修期内,开发商也应当真实履行义务,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
而如果由于这些质量问题引起了对购买方人员伤害或者财物损失,那么有关
责任人还得负担起
侵权的责任。
总的来说,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的复杂程度和有关
证据的真伪来确定责任的归属与责任的承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