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欺诈性
解除合同须同时符合下列数项条件:首先,房地产业主必须有故意向购买者陈述不实情况或故意藏匿真实信息之
欺诈行为。
如对房屋配套设施进行夸张表述或者夸大地描述房屋品质等情况;其次,由于开发商的欺诈行为,导致
购房者陷入判断失误的困境,进而基于错误理解而做出购
买房地产的决定;再次,欺诈行为和购房者的购房决策之间必须具备明确的因果关联性。
而且,购房者必须提供充足且可靠的
证据以证实开发商所实施的欺诈行为,例如:
虚假的宣传资料、有关承诺的确凿记录以及
证人的证词等。
一旦上述各项要素得到满足,购房者即享有依法终止商品房买卖合约的权利,并且可以再向开发商提出索偿要求,包含归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
赔偿经济损失等方面的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