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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两卖”在某些特定情境之下有可能被判定为构成诈骗罪。
这种现象主要指的是卖家在同一时刻或先后用两个买卖合约,分别将同一处房屋出售给两位不同的购买者。
倘若
行为人内心深处有着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企图,例如收取了两位买家所支付的房款之后便消失无踪,或者其本身并无实际交付房屋的能力与意愿,那么这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然而,如果卖家并非有意
欺诈,而是因为其他客观原因而无法履行其中一份合约,例如对于房屋的处理存在理解错误等,通常会被视为
民事纠纷,购买者可以通过
民事诉讼来要求卖家承担
违约责任以及
赔偿相应的
经济损失等。
总的来说,要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需要全面考虑到卖家的主观意图、客观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等多个层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