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二手住房预售
买卖合同效能之判定原则,我们应切实关注以下四大关键要素:首要条件在于合同主体,即出卖方与购买方应有相应之
民事行为能力。
若其中有任何一方是无法进行
民事行为或者仅具有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之人,那么该份合同很可能被视为无效。
其次,我们需要审视所交易的房屋是否符合预售的相关要求,例如是否已经获得了预售许可证等等。
如果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这份合同通常将被视为无效;然而,如果在
诉讼之前已经成功获取了许可证,则可以被认为是有效的。
再次,我们要审查合同内容是否违背了法律
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存在诸如非法目的、
恶意串通以损害第三方利益等
违法违规现象,那么这份合同就会被判定为无效。
最后,我们还需要考量双方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如果存在
欺诈、
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那么这份合同的效能同样会受到影响。
总而言之,要全面综合各种因素,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判断,这样才能更可靠地确定二手住房预售买卖合同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