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形之下,租赁关系很有可能被转化为定限期之外的不定期租赁形式。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当租赁期满之后,若
当事人未能就
续签租赁合同达成一致,则该租赁关系将持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将会被自动设定为无法事先预知的不定期状态。
针对这类型的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都享有随时终止合同的自主权利,但如果是出租方决定要
解除合同,那么他必须提前在一个合理期限内向
承租方发出解约通知。
在不定期租赁期间内,租金的支付方式以及其他相关事项,通常仍然会按照原先租赁合同中的约定进行执行。
然而,倘若双方在租金、租赁期限等方面出现了分歧,那么可能就需要依据公平原则和交易习惯来加以解决。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租赁期满之后,双方应尽快协商续租事宜,并签订书面合同,以便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从而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