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预售房屋不能按照合约规定日期交付给购买者,我们需要先仔细查看我们在签署
购房合同时其中的
逾期交付房产的协议条款。
如果发现开发公司实际上已经超过约定时间还未交付房产,那么他们就已经构成了
违约行为,我们买方便有权根据合同规定,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例如支付
违约金或者对于约定交付日期的额外补偿等方式。
然而,如果不幸遭遇烂尾楼的情况,我们应该尽快采取合法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时,我们可以联合其他的业主一同向有关的政府部门提出反馈,请求政府出面进行协调和监管工作。
同时,我们也有权利向法庭提
起诉讼,要求解除我们与开发商之间的
合同关系,退还我们所支付的
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并且还要
赔偿我们因此而遭受的
经济损失。
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密切关注开发商的资金状况以及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以便能够及时掌握相关的信息。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我们必须要注意保存好所有相关的
证据材料,包括我们的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以及与开发商之间的沟通记录等等,这样才能确保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