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退房的情况主要涵盖了如下几个方面:首先,若开发商在尚未获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售
卖房屋,这种
违规行为是被法律明确禁止的,
买房者可以选择
退房;其次,如果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合约中规定的面积之间存在的误差比例超过了3%,那么
购房者便有权利提出退房申请;再者,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经过多次催促之后,仍然未能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此时,购房者也可以选择
解除合同并退房;此外,如果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不符合标准,无法进行交付使用,或者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经过权威机构的检验,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存在问题,那么购房者同样拥有退房的权利;最后,如果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已经对正常的居住使用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那么购房者也可以选择退房。
除此之外,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顺利办理
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那么购房者同样享有退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