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工程延期交付而开发商未经
赔偿便提前交房的事宜,其法律性质需要结合具体事实进行深入剖析。
从严格意义上讲,工程延期交付构成了
违约行为,从法律层面来看,开发商应当承担支付
违约金的法律责任。
然而,交房与支付违约金属于两种独立的法律义务,不能混为一谈。
若
购房合同中对违约金的支付有明确的约定,且规定在未支付违约金之前不得交房,那么开发商在此种情况下提前交房则涉嫌
违法。
反之,若合同中并无此类明确规定,那么单纯的交房行为或许并不违反现行法律
法规,但这并不能豁免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的法定义务。
据此,作为
消费者的业主可根据合同中的具体条款,通过协商、发布书面催告或者发
起诉讼等途径,向开发商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其履行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总而言之,对于此类问题的处理,关键在于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能否得到遵守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