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购置房地产时,关于五万元
订金可否予以退还,须依照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与操作。若涉其中无法将过错归结为买卖双方法律责任的事宜,例如,开发商未能成功获得预售许可证等相关手续,那么所交订金应该依法予以全额退回。然而,倘若
购房者因自身缘由出现毁约行为,例如,决定不再继续购
买房地产项目等,在此种情况下,法律原则强调订金将不会予以退还。但是,如果开发商也有违反合约之举,如误导性广告宣传、未经授权擅自变更房地产开发计划等不当现象,购房者有权请求退还已支付的订金,而且还有权向法庭提出
赔偿损失的
诉讼请求。另外,假如合同双方在订金协议中事先达成特定条款或规定,则应按照协议执行返还或拒绝退还订金的处理措施。总结来说,订金是否能够按照意愿被退还,关键在于综合考虑合同中的规定及具体的违约情况之后再做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