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对于
房屋买卖纠纷的
管辖权判定,一般遵循如下所述的基本原则:首先,此类争议的审判权通常归属于房屋所在地区域的人
民法院。这是由于依据专属
管辖的相关
法规,房屋作为一种特殊的不动产,其固有的不可移动性与特定性决定了其管辖权的归属。其次,当涉及到合同履行等相关事宜时,我们还需要考虑到
合同条款中的具体约定。倘若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并且此项约定并未违反法律有关专属管辖及
级别管辖的相关规定,那么就应当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最终的管辖权。此外,在级别管辖的层面上,我们需要根据事件的标的金额大小等因素,来确定应由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更高层次的法院进行审理。总而言之,在处理房屋买卖纠纷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到不动产所在地、合同约定以及事件标的额等多重因素,以确保管辖权的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