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登记在所谓“
借名买房”之中具备着一定程度的法律约束力。在此类情况下,异议登记旨在延迟或暂时制止那些在土地登记簿上注册的权利人,限制他们处置不动产业物,以便为实际的权利人提供一段暂时性的保护期。而在“借名买房”这个语境下,如果名义购买者主张该幢房屋应属于他所有,并提交异议登记申请,那么这可能会对实际所有人行使处分权产生某种程度的阻挠作用。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异议登记存在一个时效性问题,并且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
起诉讼。倘若名义购买者无法提供充足的
证据以证实其所声称的“借名买房”的事实,那么异议登记就有可能被撤销。此外,如果异议登记的实施不当,给登记权利人带来了实质性的损失,那么登记权利人还有权要求
赔偿相应的
经济损失。总的来说,异议登记在处理“借名买房”
纠纷时,只是一种临时性的救济手段,其最终的权利归属仍然需要通过全面的证据收集以及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