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一房两卖”是否构成诈骗
犯罪,关键在于观察卖方是否存在
非法占有的动机,以及他们是否利用欺骗手法实行了“一房两卖”的行径。从主观层面来看,倘若卖方在签署首份
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经明确表示无法履行合约义务或缺乏相应的履行能力,但仍然与其他买家
签订合同并收取款项,那么我们可以认为其存在非法占有的意图。而在客观方面,卖方往往会选择对房屋已售出的情况进行隐瞒,甚至
伪造虚假的
产权证明文件等方式来骗取后来的
购房者。如果能够证实卖方确实同时满足上述主观和客观两个条件,那么“一房两卖”便有可能被判定为诈骗罪。然而,在实际的法律实践过程中,我们还需要全面考虑到各种具体的
证据和情节因素。因此,作为购房者,您应该尽快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合同文本、支付凭证、沟通记录等等,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