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延期交付问题一般被界定为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范畴之内。从法律的视角关照这一问题,开发商若未能按照签署的合同中所约定的日期向广大
购房者提交房屋钥匙,无疑已经严重地违反了合同,因此构成了违约的行为。作为购房者,根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有关于合同的详细规定,以及与开发商所签署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中的具体条文,他们完全有权利要求开发商为此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而违约责任的具体呈现形式很可能会涉及到支付
违约金、
赔偿损失,甚至是继续
履行合同义务(例如,缩短交货期,尽快将房屋交给购买人)等等。在实际处理这类争议事件时,我们需要特别注意审查合同中对于交房期限的明确约定,以及违约责任的具体状况,还要了解清楚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承担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此外,我们还应当充分搜集并保存好相关的
证据材料,比如购买商品房时签订的合同、每笔付款的收据以及来自开发商方面的通知函件等等,以此来确保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