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明文规定,开发商如在尚未获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便开始销售房产的,无疑是严重违反了相关规范。然而,拒绝退还银行业默许支付的利息也是于法不合的。值得指出的是,未经颁发预售许可证的先行预售项目实属无效之
民事法律行为。基于此种情况,购买方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其所支付的所有款项,其中自然也包含了利息部分。首先,你可以试着通过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来寻求合理的解决策略;如果协商无望,则应坚定地采取法律手段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并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开发商归还所有本金并偿付相应的利息。然而,在这个过程之中,务必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例如详细列举并妥善保存相关
证据如
房屋买卖合同、付款证明、往来通信记录等等,以便在
诉讼过程中为自己的诉求提供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