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住两用房未能按照预定时间如期交付情况下是否具备
退房可能性的问题,其最终决定显然要以具体的
买卖合同条款以及相应的相关法律
法规为准绳。首先,我们应当详细查阅购销双方签署的
购房合同中有关于房屋交割期限、
违约责任范围以及退房条件等方面的具体约定。假如该份合约中已经明确载明,当卖方无法依照购买方期望的日期交付房屋给买方时,买方拥有权利选择撤销交易并要求退房。那么只要您能够证明符合上述退房条件的事实存在,那您便有了合理依据去主张退回商住房的诉求。另一方面,站在法律角度来看,倘若卖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约履行商铺交付义务,从而实质上构成了对整个交易的严重损害且严重阻碍或影响您所期待的合同主要目标,例如已有背离规划影响了您的商业运营计划等情况发生,那么您同样可以合法地行使法律赋予的解约权并提出退还商住房购买款项的请求。然而,重要的是,在此类状况下,您务必要及时采取书面方式向卖方进行督促与提醒,同时还需要妥善保管所有与之相关的
证据材料,诸如合同文本、支付凭据以及催告信件等等,这样在未来可能涉及的协商谈判乃至
司法诉讼过程中才能为您的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