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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受理范围是什么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纷争,其受理领域范围通常囊括却不仅局限于如下几个关键角度:第一,法律效力问题之争,例如房产合同是否因违反国家法规或破坏社会公共利益而被宣布无效;其次,房产所有权之争,这种纠纷往往源于房产所有权归属关系不明晰等等;再者,实践履行之争,犹如卖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买方未能依照承诺及时支付款项等;此外,也包括质素问题之争,例如房屋本身存在着严重的质量瑕疵;面积误差之争;违反合约义务之争,即双方对于毁约行为及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存在分歧;订金问题之争;以及中介服务问题之争等等。一般而言,只要房产交易中的纠纷是源自于房产买卖合同条款,且具备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并且属法院管辖权范畴之内,法院就会依法予以审理与裁决。然而须特别强调的是,当此类纠纷已经通过有效的仲裁协议委托仲裁机构进行处理,又或者属于政府管理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宜时,法院则可能不会给予立案受理。
最新修订: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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