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主合同及
担保合同存在
纠纷时,依据主合同明确的
管辖权确
立案件的审理地。
然而,若债权方选择直接向负有
连带责任的
担保人提
起诉讼,此时便应当适用担保人所在地区的
司法机关进行
管辖。关于主合同与担保合同之间的效力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担保合同的成立基础源于主合同。若主合同被判定为
无效合同,那么相应的担保合同亦将失去其合法性。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相关法律
法规可能对这一问题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因此需要以具体的法律条款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
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
抵押合同、
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
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
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
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
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
债务人、担保人、
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