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单位自行管理的公有住房并不允许自由出售,然而,若已成功从单位手中购得该处住房,并且获得了其完整的所有权,方可依法进行出售。在此基础之上,企业家们可参考正常的
商品房销售流程,进一步了解以下细则:
首先,交易双方需签署具有
法律效力的
买卖合同书;在对此笔交易涉及的房产地点、所有权归属以及销售价位等要点进行深入磋商后,双方需共同签订一份标准的
房地产买卖合同。
其次,交易双方必须遵照当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应申请资料,管理部门会对这些证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还会
委派专业评估人员对交易房产进行价值评估。紧接着,便是办理立契
过户手续,缴纳相关
税费环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会依据房产的属性和购买者的身份,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上报至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核批准,待审批完成后,
经办人将会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
最后,也是最为关键的步骤——办理
产权转移过户手续。在经过房地产交易所的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需持有房地产交易所颁发的房产买卖契约,前往相关部门更换全新的
房产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