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楼盘的整体规划方面,开发商依法享有向
购房者明确揭示、详尽阐述与充分说明的义务,然而,为实现楼盘销售业绩的进一步提升,许多开发商常常采取蓄意隐瞒整体规划细节或者在广告宣传中发布
虚假信息的不当手段。因此,开发商作为契约双方中的一方,必须严格遵循并履行其自身所应当承担的各项
合同义务,例如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申请并取得规划许可证以便于进行房屋建设;
同时,也须真实、准确地履行出售房屋时曾作出的各种配套设施承诺,一旦发现开发商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则无疑已经构成了
违约行为。对于这种情况,业主有权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开发商承担制止其
违规行为、
赔偿相应损失等
违约责任等其他
民事责任。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