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尚未取得
房产证之房屋的分割事宜,应由相关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协议;
若协商无果,则应交由人
民法院依据财产实际状况,充分考虑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之细节与原则,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
在此过程中,应对丈夫或妻子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之各项权益给予应有的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