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标是被视为
非法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其特征为在竞标过程中,
投标方联合其他参与方协同操作,通过操纵投标价格的方式以达到获取中标资格的目的,以排除异己,实现特定利益团体的利益最大化。
这样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竞争公平的原则,而且会误导
招标机构对于市场真实情况的判断,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如果发现有投标人存在围标的行为,那么他们所获得的中标结果将被宣布无效,并且其缴纳的
保证金也不会得到退还,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
串通投标报价,损害
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