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宅物业管理中,对于房屋长期无人居住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免去相应的
物业费用,这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行业惯例,即使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业主仍需承担相应的物业费用。这主要是由于物业公司在维护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环境卫生等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和贡献,而这些服务并不会因业主是否实际居住而有所改变。
然而,如果业主希望能够减轻物业费用负担,可以尝试与物业公司进行友好协商。通常情况下,物业公司会考虑业主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例如,业主可以申请将一整年的物业费用减少一个月,或者最多可减少至总费用的70%。
此外,由于业主在未入住期间,电梯及公共照明等设施可能没有被充分利用,因此也不会产生额外的电费支出;同时,家中无人居住也意味着不会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这些因素都有助于降低物业公司的运营成本,从而为业主争取到更多的优惠空间。
《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
物业服务合同定义】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