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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后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在特殊情形之下,如房产发生重售,买方有权请求开发商对其因此次事件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作出赔偿处理,或者废止此前双方签署的相关合约,并追索归还已支付的房屋价款连带相应的利率成本。此外,如发现出卖方擅自将房产再度出售给其他第三方,且已导致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实施目的无法达到时,作为购房者您具有权益向法院请求解除此份合同关系,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除此之外,您还有权收到一定比例的经济赔偿,最高额度可达已支付购房款的两倍。此种权利对于在商品住宅销售合同订立后,出卖方为谋求更大利润而再次将同一房产出售给他人,以致于买方无法成功取得房产的情况同样适用。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归还款项及利息、赔偿损失,同时也有权要求出卖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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