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费债权适用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当出现特定情形时诉讼时效会中断,中断后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三年。
2.这些情形包括:一是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像物业公司向业主发送能证明已送达的物业费催缴通知;二是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如业主书面或口头承诺支付欠缴的物业费;三是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比如物业公司向法院起诉业主要求支付物业费;四是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3.要注意的是,中断事由需有相应证据证明,例如催缴通知的送达记录、业主承诺支付的书面材料等,否则难以认定时效中断。
4.解决措施与建议:物业公司要及时通过合法有效方式向业主提出履行请求,并保留好送达证据;若业主有同意履行的表示,应尽量获取书面承诺;在必要时及时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维护权益。业主若要避免不必要纠纷,应及时履行缴费义务,若有特殊情况可与物业公司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