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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原件丢失如何补救

若您的合同原件失去踪影,以下措施可供参考解决方案:
首先,倘若合同原件不幸遗失,您依然有机会进行补救。向合同中的另一方明确阐述相关情况,就原有购买房屋协议中的条文细则展开深入讨论与商议,考虑是否有可能重新签署一份新的购房合同,以旧换新先前所签订的那份购房合同。
其次,假如合同双方当事人均认同合同的正式效力以及合法性,那么也完全可以按照既定条款来执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但如若另一方未能遵循合同约定进行有效执行,那么您便须寻找其他确凿证据,证实该合同的真实存在及其具体内容。
最后,若合同原件无可挽回地丧失,您还可以考虑复印或扫描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原始合同副本。经由双方在复制件上加盖公章确认,以确认真实有效性。一旦对方表示不予认可,您可以凭借这一合同副本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援助,以求强制对方执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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