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在实际
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由于特定原因所导致的违约要求,请务必与您的合同对方保持紧密联系并全力争取双方的相互理解。同时,也需要严格按照
合同条款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除此之外,当有必要签署书面
解除合同协议时,务必做到及时有效。如果您是通过中介服务机构来处理此类事务,那么确保三方都在场并且在书面解除合同协议上共同签字才算是真正生效。在正式签署书面解除合同协议之前,务必要对合同失效时间、合同名称、合同编码以及需要解除的具体条款等重要信息进行详细而准确的标注。只有在双方或者多方完成签字确认程序后,这份协议才能正式生效。假如因为个人特殊情况(比如身处异地)等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我们无法亲自到场签署书面解除合同协议,在征得对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向他们提供书面
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事宜。如果双方已经就违约以及签署书面解除协议等问题达成共识,并形成了口头约定,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建议采取适当的措施,例如保存录音资料、传真文件等
证据,以备将来可能出现的争议之用,从而有效防止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
合同解除程序】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
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
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
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
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
起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
起诉状副本或者
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