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述的“
房屋转租”系指房屋
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将其承租的房产再度出让至他人作为租赁用途之事。
然而,此类合法的
转租行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大基本要素:
首先,转租行为须得到原房屋所有者的明确许可;
其次,转租所得的租金标准绝不能超过原始租金水平,若确实需要进行适当涨价,那么所增加的收益部分也应当全部归还给原房屋所有者。
租金乃房屋经济效益的直接表现,理应归属房屋所有者名下享有。
鉴于此,只要满足以上两个首要条件,即为合法转租行为,故而该等转租费用亦会受到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效保护。
《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
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
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