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尚未完成房屋网上签约手续且未进行备案,则可考虑申请终止交易。举例来说,假设
购房者因无法抵抗的外部因素或房地产开发企业严重的
违反合同行为导致需终止购买合同,例如开发商未能按约定进行土地规划建设或迟延交付房屋等情况,那么购房者便有权根据购买合同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无须承担任何
违约责任地解除购买合同,或者据此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以达成解除购买合同的共识。然而,如果购房者并未享有法定或约定的解约权利,那么其试图解除购买合同的行为实际上将被视为
违约行为。从法律层面来看,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问题:
首先,仔细研究购买合同中是否包含相关条款,即是否明确规定了购房者在此种情况下的解约权利;
其次,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以解除购买合同。如果购房者在支付款项等方面确实面临困难,通过与开发商进行友善的沟通交流,并支付一定数额的
补偿金(包括开发商已支付的
印花税等相关费用)或
违约金,通常情况下开发商会愿意接受解除购买合同的请求。总的来说,能否终止交易主要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定或合同约定的终止交易条件,而非是否已全额或部分支付房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