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无法履行贷款义务时,您有权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暂停还款,然而必须遵循合法合规的程序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停止贷款。若您未经批准而擅自中止
还贷,将会被视为
债务违约行为,从而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具体如下:
首先,支付相应的
逾期利息和
违约金。贷款暂停归还属于法定的债务
违约行为,因此您需要承担支付逾期利息以及违约金等相关费用的责任;
其次,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在您决定暂停还贷之后,相关金融机构将向
征信中心上报您的违约信息,这将直接导致您的个人信用记录受到严重损害;
最后,可能面临
法律诉讼。在经过多次
催收无果的情况下,相关金融机构有权利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包括对您提
起诉讼,并要求您承担
败诉风险及
诉讼费用。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
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
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