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交房
逾期的情况,作为
购房者,您有权首先向开发商提出催告。若经过了适当的催促之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履行向您交付房屋的义务,您便可依法请求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
买卖合同。此外,您还可以根据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返还双倍
定金以及其他
违约责任等。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
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